法律问答

合同于9月30日到期,合同中明确记载,如果15天前没有说明搬家的话,必须扣除半个月的租金。房东在7、8月宣布不更新合同的话不会退还押金。我住到10月30日,房东说不退还押金还是扣除一个月的租金。我同意扣除半个月的租金,但房东拒绝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支付半个月的租金吗?

2021-08-02 18:3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单位辞职,那么单位要在离职当日结清押金的,不然,劳动者要尽快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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