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A和B因某些问题引起争执而引发动手打架,在此过程中C加入,将A打伤而引致住院治疗。B虽然也动手了,可是B和A互相都受了点小皮外伤,不需治疗。现在A让B和C赔医药费、误工费等,B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C希望B和自己一人出一半的医药费来解决这问题(C和B是兄弟),这样是不是对B有些不公平呀?我想问在此类问题中的赔偿应该怎么算?B应该负什么责任?如果走法律途径的话,大概会是怎样处理。谢谢!

2019-02-01 17:03: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打架对方被鉴定轻伤的情形,涉嫌故意伤害刑事犯罪,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人身损害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不存在减少赔偿的理由。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此外,受害者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和医疗费用不足、被抚养人生活费确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 您好,要根据具体情况看,首先打得程度是哪种,有没有到轻伤阶段,如果没有则无需负责。
    达到轻伤标准参考:

    打架致人轻伤已经触犯刑律,涉嫌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们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赔偿要看受害者的意思,如果他起诉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则需要,否则已经判刑坐牢不会强行要求赔偿。
  • 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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