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
工伤认定的管辖权一般是由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的。
如果工伤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可以提起
行政诉讼。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