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父亲1990年盖有一处房屋,是为哥哥结婚用的。可哥哥嫂子1993结婚,后三年,我哥哥喝药自杀。当时侄女两岁多。1998年嫂子改嫁,房子现在我住着。现今天,对于这样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归谁所有。我们村子的房子无产权证,使用证。

2019-02-02 07:4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农村没有产权房屋拆迁解答如下:可以拿到补偿。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按照房屋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将拆迁的平米数,用作依据,补偿现金也或者相应平米的还迁房。
    一般商业开发用的都是这种方式。另一种方式为人口补偿,也就是是说实际的房屋面积不做计算,只计算在拆迁区域的户口人数,以这人数为依据进行经济补偿以及还迁房屋面积计算。
    一般的农改非,以及城镇化建设的拆迁用的是这种计算。当然也有将这两种方式综合在一起计算的。综上,一般的农改非,以及城镇化建设的拆迁时可以拿到补偿。
  • 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在补办农村宅基证时,具体应该如何办理请到所属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咨询。  农村房产证补办的费用是多少?  农村房产证补偿的费用不多,分为三个部分:  
    1、申请遗失登记不收费;  
    2、补办房产证交纳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档案费10元/份;  
    3、登报费用。登报费用具体需要咨询报社。
  •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
    2、建设取得
    3、受赠取得
    4、抵押取得
    5、继承取得
    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 房子70年后的归属问题,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70年后,房子真的不再属于你,租房的确要比买房子划算。这样说,并非故弄玄虚,是有一定道理的。房屋产权是物权之一种,按理说,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
    问题是房子不像你的手表一样,放在哪儿都行,它必须建在土地上。与土地比较起来,房子只是土地上的附着物。因此,70年后,房子下的土地使用权没了,必然危及房子,不能排除失去房子的可能。
    这实在很有意思。一方面,法律宣布对公民私人合法财产进行绝对保护。比如说房子,它是公民最重要的个人财产之一。按理说,只要这个房子不倒,我对这个房子就有绝对的权利:占有、使用、支配、处置。
    但是,另一方面,法律又规定,土地是国有的,土地的最长使用期限是70年。70年后,哪怕这个房子非常结实,还是要面临何去何从的问题。这里面显然存在着矛盾。有专家认为,在我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这三种方式都有不尽人意之处。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办法,实质上是加重购房的负担。当下,用来做房地产开发的土地都是开发商从政府那里高价“拍”来的。
    消费者化高价不仅买下了房子,还包括房子下面的土地的使用权。70年后,房子好好的,又让他们重新再买一次“土地使用权”。购房者反复掏钱,必有另一个主体反复受益,这种做法是不是太有失厚道?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和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本质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这种方法,总让人感觉难以实现。一个城市,除了公共建筑之外,全是个人建筑,这么大的规模,政府怎么收回?收回时,这些人将上哪儿去住,即使能办到,工作量之大不亚于迁移一个城市,将对社会造成怎样的冲击?举个例子说。
    我所在城市,居民房占大多数是80到90年代建的,其中居住的人口,少说也有上百万。如果按这个办法实行,10年间要让这上百万的人离开原来的家,重新找住所,社会怎么承受得了?再加上写字楼什么的,政府又哪来这么多资金进行收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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