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公司带着弟子,被公司分配打工,不辞职,工资低,意味着自己提出辞职的意思,这家公司的做法合适吗

2021-08-04 10:2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辞职时需要与单位沟通,单位如果拒发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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