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产权(房产证归属错误)向法院起诉获胜后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或者撤销房屋产权登记吗?如果是又如何办理?关键是费用是怎么样的?谢谢!

2019-02-02 09:59: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以上是对新婚姻法 婚前买房 房产证是属于原本登记上谁的名字就是谁的。
  • 居民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四个程序:  
    1、申报。房屋所有人(包括共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所有人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件。  
    2、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坐落、四至、面积等进行具体调查。  
    3、审核、公告。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依据房屋权属调查的结果,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房屋的所有者、各项权利拥有者的姓名、地址;准予登记的房屋的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其他事项。  
    4、注册登记、颁发房产所有权证。公告期满,如果没有人对房产申请登记提出异议,房管机关就会进行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对共有房屋除发给共同推举的执证人一份房屋所有权证外,对其他共有人会同时颁发房产共有权保持证。
  •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应提供的要件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房屋买卖  
    1、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双方当事人签定的买卖合同或协议。  
    3、以房抵债的还应提交抵债协议书。  
    4、法院判决、裁定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裁定书及法院向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赠与、继承等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  
    6、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房屋买卖  
    1、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双方当事人签定的买卖合同或协议。  
    3、产权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买卖批准文件、法人代表证明。  
    4、办理房屋划拔、转让、合并、改制产权登记还应提供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法人代表证件。  
    5、以房抵债的还应提交抵债协议书。  
    6、法院判决、裁定的房屋还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书,人民法院向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7、个人的身份证和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  
    8、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