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还有一个兄弟,去年我爷爷奶奶相继去世留下一处房产,产权证是我老叔的名字,但是院子里有4分地当初分地的时候是分给了我父亲,有土地使用证。我老叔现在在河南定居临走的时候把大门钥匙给我大叔和大姑一人一把没给我父亲,现在我父亲想种那块地但是我大姑和我大叔千方百计阻拦,而且发生打斗。现在我想问问这块地是不是属于我父亲的,有没有权利收回这块地

2019-02-02 18:16: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到期后居民也就没有了土地使用权。而房屋是附着在土地上的,所以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使用权也就成了问题,这时居民必须续交土地使用费,从而延长土地的使用时间,这样房屋就可以继续使用下去。房屋产权是指:
    (1)房产的所有者按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权利、使用权利、收益权利和处分权利。它是一种绝对权,即所有权在行使时不需要他人的特定协助,而债权人则需要债务人的存在;
    (2)它具有排他性,即房屋主可以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任意处置产权而他人不得干涉;它存在唯一性,即产权所有人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但不许可存在两个内容相同的产权。
  •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 一、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两个以上的产权人共有,共有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
    二、产权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如果是两个以上的话,则是共有产权人,产权人的名字没有前面和后面的区别,不是登记在前面的占所有权的比例就高,登记在后面的占所有权的比例就低,我国《物权法》规定,共有产权人可以自行约定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产权证上面会明确标明比例份额,而不是以产权人名字登记的前、后顺序来确定产权比例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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