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爱人结婚七年没有孩子,想过继表弟家的孩子都需要什么样手续和法律程序?

2019-02-02 18:17: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有义务:
      1,只要是子女,都有赡养年老父母的义务,这和子女的性别无关(男女平等);
      2,当事人对未成年子女也有抚养的责任,这和当事人夫妻之间是否有结婚证无关。
    二,赡养:
      1,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儿女的合理要求;
      2,《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 中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中国婚姻登记办法规定,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麻风病或.性病未治愈的。
  • 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如下:
    2、华侨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3、外国人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需要的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是否有子女情况证明。   
    5、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送养方应出具下列材料:   
    (一)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二)生父母为送养人的: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   
    4、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5、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6、收养人与送养人双方签定“收养协议书”。   
    7、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单身、合影证件照各二张。   
    8、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9、生父母送养子女,必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可以单方送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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