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夫妻二人结婚八年一直没有小孩,都40岁左右。咨询一下想抱养一个。有一个23岁的未婚女孩,预送养自己的小孩给我们,她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女孩和小孩的父亲没有发现怀孕就分手了,女孩发现怀孕后没有流产。我们预送养这个小孩,怎么做才能符合法律规定?需要什么手续?

2021-08-05 16:03: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抱养,法律上称为收养,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但是收养法还同时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否则就是违法的,民政部门不会给办理收养手续。
  • 不论是否未婚,送养孩子都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需要注意,父母送养小孩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
    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送养小孩必须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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