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车库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在我们名下,把车库过户给我们,小孩子可以在规划的学校读书么子可以在规划的学校读书么?你好,我们车库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在我们名下,请问把车库过户给我们,小孩子可以在规划的学校读书么?

2019-02-03 05:34: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房屋继承遗产过户先要办理继承公证书,凭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将房屋由你继承。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你的母亲和姐、妹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的公证书和其他相关手续到办证大厅办理。
    因为你的母亲、姐妹都有遗产继承权,这一点必须要做。 PS:相关法规: 《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只有公证遗嘱,房地产管理部门才给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另外,该条款还规定,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卖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带齐如下资料:个人―――个人及配偶、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未婚、离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地产的合法文件或委托书;《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工商局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章程复印件;公司董事会或上级部门同意出售的合法文件。
    房产证过户手续怎么办
    买方在办理按揭贷款时,需提供如下文件和资料:个人及配偶、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未婚、离婚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收入证明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评估报告》原件;买卖双方所在按揭银行的存折复印件;原业主《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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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相关证明:
    (1)凡是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无论买或卖,都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如是法人委托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如是以按揭方式付款的,无论买或卖,如有共有人或配偶,均应亲临签字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4)无论买方或卖方,其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并经过公证处、银行、房地局核对。
  • 首先要了解房产证有没有办理下来:
    1、如果办理下来了,房产证应该在银行押着,就要到银行去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看房产证上面有没有设定抵押,如果设定了,要求银行办理解押手续,别的还有购房合同。银行应该有贷款合同,各个银行把握不太一样,应该都要办理贷款还清的手续,有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办理还清手续。
    2、房产证没办理下来,到银行取回购房合同,办理解押手续,办理还清手续,再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公共维修基金缴费证明、税费交纳证明、身份证、开发商手续到建委办理房产证。
  • 车库属于非住宅,对外出售时卖方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买方需要缴纳印花税和契税。

    1、营业税:个人转让非居住用房适应“销售不动产”税目,依
    5.6%的税率,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该房屋购置原价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

    2、个人所得税:如果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非居住用房的收入额-非居住用房原值和合理费用。合理费用是指出售非居住用房时,按照规定缴纳或支付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公证费等有关税金和费用。

    如果不能提供非居住用房出售收入凭证、原值凭证或其他有关扣减项目明细资料,导致不能正确计算或难以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转让非居住用房的收入额×核定征收率2%

    转让房屋的收入额以缴纳契税的计税额为准。

    3、印花税:个人转让非居住用房买卖双方均要缴纳印花税,购(售)房合同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房产证适用“权利、许可证照”税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权利、许可证照”回复部门: 地税局 2011-7-26

    税目适用每件5元的定额税率。

    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扣除项目金额。凡能提供评估价格的,扣除项目金额=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凡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取得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金额=发票金额*(1+年限*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购房时缴纳的契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既不能提供契税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转让房屋价格
    0.5%的比例,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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