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0月31日入职普陀区的一家公司,当时人事找我签了一份合同,约定工资为1500每月,签好后,人事说还需要公司盖公章,盖完后会把合同给我,但是知道12月9日离职,公司一直没有把合同给我,离职后,公司一直以各种借口不愿意与我结清工资,我目前手上只有入职时公司发的一张员工证,是否可以证明我跟公司之前曾经存在劳动关系??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追讨工资呢?

仲裁
2019-02-03 19:32: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的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费的记录;
    3、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1、
    2、
    4、5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上述资料怎么办?
    1、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文件;
    2、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订的有本人签名的购销合同或其它类型合同;
    3、工作中在第三方留存的有本人签名的资料;
    4、录音、录像、照片。
  • 你好!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费的记录等也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详细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费的记录;   
    3、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1、
    2、
    4、5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上述资料怎么办?   
    1、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文件;   
    2、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订的有本人签名的购销合同或其它类型合同;   
    3、工作中在第三方留存的有本人签名的资料;   
    4、录音、录像、照片。 要了解更多劳动法相关法律经验,请点击:劳动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