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打工一个多月了,现在工地完工了,没有小承包商,我们向上层的上司要工资,他说不应该找他,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公司税务
2021-08-08 14:2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的,即使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劳动关系中,适用风险责任由用人单位负担原则,即劳动者依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但产品或工作成果有瑕疵时,劳动者不负瑕疵担保义务,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仍须给付全额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中规定劳动者负瑕疵担保责任,则应认定该规定无效。如某商场与营业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营业员工作期间商品丢失的,由营业员承担赔偿责任”的,该条款即应为无效规定,如果营业员本人并无故意或过失,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协商处理,或者向劳动部门投诉
  • 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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