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先生。有人把我的照片和生活隐私公开发布在社交平台上,攻击我,一天后那个内容被对方删除了,除此之外,他还个人发送给周围的人,我保存了屏幕截图。现在对方主要在个人下面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同意他的要求,公开我的隐私,发送给更多的社交平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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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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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威胁的,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报警或向法院起诉,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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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