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问一下,暑期兼职工作,工资按照小时计算,工资是按照实际劳动时间还是公司安排劳动时间计算,例如安排17点至22点工作,但实际工作至23点或22点45分,工资应如何计算?

另外如果已结束劳动关系是否应该立即发放未结算的工资,例如从3号工作至28号,于28号结束劳动关系,但公司规定当月工资发放至17号,其余部分下月发放,这样是否合适?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04 13:4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车祸赔偿工资,计算具体的标准尚没有明确的分类,只在实务中有几种操作方法。
    1、按实际工资收入计算。这种方法效力优先,无论是法院还是保险公司都没办法不支持。但它需要提供近6各月的工资表,并加盖公司印章。
    如果不是正规单位的话,不能提供正式工资表,证据会有瑕疵。
    2、按行业标准计算。这种方法是在无法确定近6个月实际收入,或连续工作不满6个月的情况。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材料,证明工作单位所属的行业。
    货运司机需要提供营运证,证明从事交通运输业。
  •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关于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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