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立医院工作时,抵押了一个月的工资,现在我辞职扣除我的月薪。我提前半个多月递交了辞职信,但医院以人手不足为由推迟了我的出院时间。当时,我急忙答应了医院的要求,扣除一个月的扣除额。我了解到,根据劳动法只能扣除20%。现在医院已经同意了医院的要求。我还能遵守劳动法吗?我能拿回我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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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提前三天辞职可以拿到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定条件,而不是工资支付的条件,即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没有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依法取得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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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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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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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