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失信执行人的房地产,沒有申请办理保护,但我还在申请执行中,人民法院被查封了该房屋。那失信执行人沒有付款我的借款,人民法院会消除该房地产的被查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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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房产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法院能否
拍卖共有房产,不能一概而论。
一、夫妻共有房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的收入、债务,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外,为共同收人和债务,负有共同清偿的义务。对负有共同清偿义务的执行标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共同房产。 按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的,可以以共同财产清偿,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共有房产。
二、其它共有房产 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能够分割的,可以查封拍卖;难以分割的,不能查封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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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
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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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