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五人在沙井XX电子城旁XX大厦工地向木匠小上司报销了管理员工的工资。我们五个人二十多万一分钱也没干六七个月。我们该怎么办。

2021-08-11 06:2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需要和用人单位而不是老板个人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法自愿的条件下签署,签名或者按手印都可以,签订之前,要仔细阅读有关款项。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 首先,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只要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并可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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