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欠债跑了,债务有我承担,法院已将我的部分工资扣除用来还债。生活半年时间,剩余工资无法满足我和已在上学孩子的支出,请问我可以反诉吗?

2019-02-04 22:1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 欠债人跑了怎么办?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的案件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超过两年,法律不予保护。 合同法规定,合同上没有写明执行时间的,双方可以随时要求执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如果你的欠条上有还款的时间,那你的权利就不能得到保护了。 如果没有还款时间,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欠款。 告诉你:   如果下次碰到这种事,而且欠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时间快到期时,对方没有还款的意识,你可以起诉到法院,此时,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你起诉的时候从新计算为两年。
  • 讨薪,就是讨回自己的工资或者是劳动报酬,这个是有数目的。公司的财物没有标价、定价出售,是公司使用的的财物,扣留的财物与相欠的工资(劳动报酬)不会是等价的,不能与欠个人的工资(劳动报酬)相抵。
    所以,讨薪就不能用公司的财物相抵,如果强行扣留,性质严重的会被指控“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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