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们外墙的水管漏水,楼下的墙面起泡,楼下要求赔偿。这笔费用由物管负责还是由业主负责?

2021-08-11 14:5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六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 你好,你可以同时起诉楼上和物业
  • 您好,建议与楼上房主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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