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土地他的权利持续期设定为半年,对方还没有偿还,持续期也没有更新,到现在为止4年,抵押权和优先偿还权还在法律领域吗?

2021-08-11 23:49: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债权具有平等性,如果债务人有多笔债务,他愿意偿还未起诉的债权人,这样的偿还行为是有效的。
    2、如果你起诉同时,采取保全的措施,或者已经进入执行程序,那你具有优先受偿权,因为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法律温床上睡懒觉的债权人。
    3.抵押优先,查封优先,不是抵押查封的不优先;不能查封他亲戚的帐户 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庄律师,获取前沿司法实践,避免判断失误,较为妥当。
  •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有明确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这样也就从法律上明确了抵押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是抵押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但并不是所有的抵押合同仅凭书面订立既可生效,有的还需要依法登记,对于哪些财产应依法登记,《担保法》第四十二条有明确规定:
    ①以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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