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有一件事我想请教您,就是我在现在单位工作快一年了,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想辞职,但是单位不批准,它威胁我要走就不辞职。自我分离是没有工资的。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呢?

2021-08-12 07:07: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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