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我是医院的护士。刚怀孕的孕妇可以不同意上夜班吗?有法律规定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8-12 12:03: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如果怀孕7个月以后不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根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的规定,怀孕7个月以后不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不得从事负重、高危工作作业;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假期间享受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假期和假期福利待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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