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去年我开车,遇到了骑电动车闯红灯的老头,电动车驾驶者最后医治无效,死亡,交通警察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同等责任,双方对于时候的赔偿协商不一致,对方把我和保险公司起诉了,最后法院判决70%(我是全保)(我在宁夏银川,按照宁夏这边的交通法,同等责任可以划分60%-70%)现在保险公司是吧钱给了死者家属,保险公司又把我起诉了,让我承担着20%的费用。请问这个合理不,就算让我承担,有没有承担的比例或者我不用承担!谢谢您了

2019-02-05 12:2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肇事司机在执行职务行为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即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且先由对方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超出数额再按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
    你只管后续治疗,收集票据,到时一并起诉就好。
  • 你好,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责任的比例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和精神赔偿等。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X20;年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月工资X6;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成年、70岁老人计算5年、每年标准为该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精神抚慰金=5-8w。
    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他项目。肇事车辆有保险保险公司首先赔偿不足部分你们依据责任比例来赔偿。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 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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