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只想辞职。工厂表示,批评或接受辞职令的人太少。当我进入工厂时,合同上写着工作六个月后我可以辞职。我还说我的工资只有40天,现在我一分钱也挣不到。工作时间也很长。工资马上就被压了三个月,我已经工作快一年了。我在找一位领导辞职,并说我必须工作一年才能辞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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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是允许辞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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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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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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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