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在哪里处理?

离婚
2021-08-13 02:2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你好,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起诉离婚

  • 1、协议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后,带起该协议到民政局办理手续时签好离婚协议即可办理;
    2、诉讼离婚,向被告住所地起诉,需要准备好诉讼离婚的原因:赌博吸毒、家暴虐待遗弃、重婚同居、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总而言之要达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