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人十四年,户籍迁走,可是娘家人30年沒有动地,如今农村规划租地,我娘家人还能分买了地钱吗问一下我娘家人还能分买了地钱吗?我嫁人十四年,户籍迁走,可是娘家人30年沒有动地,如今农村规划租地,我想问一下我娘家人还能分买了地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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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工伤赔偿是不区分城市与农村户口的,因此发生工伤后,依照下列规定进行索赔即可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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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并且已经脱离了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生活保障的,其不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若其没有原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的,不能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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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