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打工,9月27日三年合同到期,至今没有续签,我如果不想干了,可以得到赔偿吗?

2019-02-06 10:28: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是否续签是双方自主权。但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1月1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因此,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想与其续签的,应当提前预告。如果员工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的,应当续订合同。其他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一、根据《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视为劳动关系存在。劳动者在该时间出现事故伤害的,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向劳动者赔偿。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吗,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违约了,应按照约定支付你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你不续约的都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劳动合同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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