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与一家迟迟不能开业的公司租赁了一个商铺,合同是这.样的,我是2015年9月10日签合同的,他说10月1日开业,合同就写成10月1日。干一年免一年即两年交一年房租,于是我们签了。可10月1日没开业,.于是我问这合同能不能算是,他说,到时开业再给你改,我就没说啥。到了2016年3月,我又问,他们说开不了业,因为我交了一万元压金,他们说你想开你先开,合同时间现在不算,等公司统一开业算时间,于是我开了。市场上人也没有,也没生意。谁知以后签合同的人也不知啥时间走了,公司也没通知啥时候开业。而到现在,公司却向我们催房租。公司说我们免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向我们要下一年的。我不行。我说你们啥时间开业,公司说2016年10月1日开业。那我说,那就到2017年10月1日交下一年租金,他们说不行,说我是4月份开的就现在交下一年的,即到下一年4月份。我该怎么办?

2019-02-06 22:4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如何赔偿?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2)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3)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4)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不得有欺诈、胁迫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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