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夫妇四十多岁没生过孩子。现在弟弟的孩子能不能收养,弟弟有三个孩子,我们有固定收入,有工作和住所,符合收养条件吗?

收养
2021-08-17 19:3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孩子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根据《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符合以上收养条件的,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经民政部门审查登记的,收养关系成立,公安机关才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法》
    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你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 可以去民政部门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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