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穿了三个多小时,鞋尖的皮掉了,要求退货,商家只同意换货,但是没有我们需要的东西,商家反复要求更换他家的商品,反复强调不是质量问题,无视
消费者维权
2021-08-18 10: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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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费法》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保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据此,您可以保修单上的约定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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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依照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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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