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男朋友认识2年了,一年前定的婚,怀孕后男方一直要求打孩子,他的父母要求结婚,可是男朋友总说自己压力太大,不肯结婚,一提打孩子他家人就摔门出去也不管,男朋友让打孩子也不给拿钱,我该怎么办呢?我可以要求打孩子的费用吗?或者把孩子生出来,出生时男朋友该不该给我拿出生费用呢?因为怀孕之后没办法上班了,所以手里也没有多少钱?我可以要求他索赔吗?孩子出生后我可以要求每个月付抚养费吗?抚养费有没有最低标准?他工资不稳定我该怎么办呢?打孩子钱他不出,生孩子养孩子也得自己承担吗?谢谢你

2019-02-07 13:59: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孩子亲生父母,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如果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婚外情私生子即法律所称的非婚生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生父或生母,需要负担非婚生子的抚养费,至其能独立生活为止。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 子女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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