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我是经营网站和软件的,我想注册的商号已经有公司在用了,那家公司也是做网络和软件的,不在同一地方,那家公司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了吧,我查了一下那家公司没有把商号注册成为商标使用,我现在想把这个名字注册成公司的商号和商标,请问这样以后如果那家公司有异议的话,我申请的商标是不是会被驳回呢?或者说我的商标证书下来后,他们也可以上诉,因为他们的商号有在先权利,麻烦回答的详细一点,谢谢!

2019-02-07 17:25: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标可以不注册,你可以使用自己喜欢的名字,但是你不注册,别人注册了,你就不可以使用这个名字了,甚至可能侵犯到别人的权利,商标申请要不了多少钱的,不要为了省下一点钱 ,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做产品就最好申请一个属于自己的商标。
  •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称为《初审公告》,也是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等于核准注册,也就是说该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只有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提议或者提议裁定不成立,由商标局刊登注册公告,该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经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认为初步审定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均可委托我所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异议程序主要是征询社会对初步审定商标的意见,实行商标审查工作的社会监督,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有助于及时纠正商标审查工作中的偏差。  申请人所需材料:  
    1、《商标异议书》、《异议代理委托书》;  
    2、被异议商标的公告期号、页码、初步审定号;  
    3、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标、商品/服务类别;  
    4、提出异议的理由。
  • 你好,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因此,你个人是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复审的。至于成功概率如何,很难确定,要具体看你商标的类别才行。
  • 《商标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所以出现商标争议以后,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商标评审规则》第2条规定:“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下列商标案件:  
    (一)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二)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三)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请求裁定撤销的案件;  
    (四)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撤销或者维持注册商标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商标法》第32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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