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决议内容是否违法;如果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或者属于
无权代理,不被被
代理人追认的,伪造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