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2.03.03脚扭伤,认定为工伤,9月份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当时还在保守治疗,鉴定没有评上等级,但是由于脚一直疼痛,保守治疗没有效果,医生建议做关节镜手术,与2012.11.20日做了关节镜手术,术后3个月还没有康复,我的劳动合同在2012.10.31到期,公司不与我续签合同,给我签了延长合同至工伤结束,但是现在公司告诉我这个合同直到术后3个月为止,现在将我的合同终止了,也停了我的医疗保险。我现在还需要治疗,以后的医疗费用该怎么办?我咨询过劳动仲裁,他们说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单位终结合同是合法的,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19-02-08 14:17: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您好,劳动仲裁不收费且不能要求支付精神赔偿。流程如下: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提交书面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中应载明如下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如果单位并未与您签订过劳动合同,则先要证明劳动关系,您可以提交如下证明: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从上班第二个月起到解除劳动关系时止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建议您委托律师能更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仍需帮助欢迎当面咨询。(
  •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
    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一般来讲,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伤害以及视同工伤的情形,经当事人、企业或家属向当地工伤保险部门申请,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待当事人伤情治疗稳定后,由工伤保险部门协助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此项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未认定为工伤,或非因工伤原因鉴定事由,则可能无法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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