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7月16日,我坐电车被骑摩托车的人撞了。交通部门认定了骑摩托车的全部责任。我现在出院了,以前的记忆消失了。这次交通事故中身体左侧受伤,骨盆、左脑、左类骨折,对方应该怎样赔偿?

2021-08-24 00:1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由于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因此适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 交通事故认定一般来说要看三个方面:首先看当事人有无违法行为;第二看违法行为和这次事故有无直接关系;第三看这个关系在事故中有多大。如果行人突然横穿机动车道,导致司机根本来不及反应,而司机在这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行人就有可能负全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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