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2009年发生的工伤事故,2010年11月决定的四级,一部分护理依赖,一直没有赔偿,今年6月退休,有伙食费等赔偿,本人不太清楚,请指导谢谢你。

工伤索赔
2021-08-24 05:33: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5%。
    【备注】: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四级工伤职员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四级工伤职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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