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对方发生了交通事故,我负全部责任。对方膝盖受伤,当初进行保守治疗,引起骨膜坏死。现在对方每年去医院治疗也没有效果。我只是想赔偿错误的劳动费、护理费等。我该怎么办?

2021-08-24 11:5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误工费的日期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院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在消费维权的实践中,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举证解决争议所用的时间等办法主张误工日期。

  •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
    2、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可以要求赔偿;
    3、如果受害人死亡的,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4、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财产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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