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们最初是买的现场,因为那个地方是拆除的地方,土地局没有交户口,所以要拆除。我们的装修费用花了近千万美元。政府不应该赔偿我们的装修费吗?

2021-08-24 16:3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
    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 房子的装修费用在拆迁时是可以得到补偿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
  • 房子的装修费用在拆迁时是可以得到补偿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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