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商量一下,我们没有搬家,不同意赔偿,时间大约是五年。 政府现在拆除我的农村房屋,应该按什么标准赔偿。

2020-03-22 11:3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宅基地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获得的房子要看征地拆迁后有没有改变村民户口性质决定安置房可能存在不同的产权性质。
    1、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重新规划建设规模扩大,安居房建设,因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公路、铁路、水利工程及机场国防建设等,一些地方征地拆迁使原农业户口的村民成为失地农民,这些村民征地后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不再享有宅基地,征地拆迁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各地制定的征地拆迁实施办法,集体土地不作价补偿给个人,地面上建筑物造价评估补偿,因此农村拆迁的房子补偿金如产权调换成完全产权的商品房其贴补差价较大,村民难以承受,通常各地政府在安置这类拆迁户时采用划拔土地解决拆迁安置,这种房子是一种不完全产权,属于国有划拔土地,不是小产权,相当于经济适用房那种性质,由于土地划拔,土地不收钱其房屋的造价就低,房屋又在城市周边地区或原村庄位置,村民乐于接受。
    当然有条件的村民也可以自已贴钱选择完全产权的商品房进行拆迁安置。
    2、不少地 方实行新农村建设,对原有旧村庄重新规划建设,改善村民居住条件,这种性质的拆迁虽然也是征地拆迁,但重新安置的房屋还是在原集体经济范围内,村民户口性质仍属于农业户口,并依据《土地管理法》重新按户口核定宅基地,安置村民新住宅,这种房屋的性质仍属于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通常叫小产权房。
  • 拆除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的补偿办法
    (1)以房换房
    拆迁人提供与被拆除的房屋在位置区域、面积、成色、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或价值相当的房屋,与原房屋对换所有权。以房换房后,拆迁人不再予以补偿,也不再另行安置住房。
    如果提供的房屋与原房屋不相当,则由受益的一方补偿其差额部分。
    (2)易地原拆原建
    它是指拆迁人在城镇规划部门划定的地区,在约定的时间内,利用原房旧料,按照原房的结构、面积、质量和使用条件易地还建。
    被拆迁人亦可自拆自建,由拆迁人提供建房用地并补偿所需的工料费和运输费。易地重建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3)易地重建
    拆迁入易地另建住房安置被拆迁人,双方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原房作价补偿。
    拆除私有房屋,应当由当地房屋产权监督处和旧产估价处确定产权和旧产价格。
    2、拆除城郊农民房屋的补偿办法
    拆除农民自住房屋应本着原拆原建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房旧料,由拆迁人补助工费和材料,由农民自行迁建或乡村按规划统一迁建。
    拆除农民的出租房,不再还建,应给予作价补偿。承租人如系城镇居民,并且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承租的,由拆迁人安置承租人。
    拆迁已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房屋,应按城镇居民房屋的估价标准进行补偿,被拆迁人由拆迁人负责安置,双方应建立租赁关系。
    农民房屋的附属物,如门楼、围墙、厕所、猪牛羊圈等等,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 房屋拆迁赔付标准
    1、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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