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好!

我想问,我在一个村上租赁的土地建厂,10年合同到期了,村上未找的开发商,但是这个地方早晚是要开发,然而村民就不再给我们续合同,要求我们无条件搬迁。但合同上写的是“我们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

????对地表的附属物,他们让我们无条件拆迁,这样合理么?如果可以赔偿的话,应该按什么标准呢?标准是什么?

???麻烦各位律师了,?谢谢!!!

2018-12-16 16:1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内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新政下怎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查看对照自己的房屋建筑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能对抗第三者的主张;若没有法定的产权证书的话,是否有规划建设许可证?是否有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有买卖合同?等等,并抓紧时间补办产权手续;
  • 地租赁到期后,承包方和受让方可以协商是否合同续约或者结束土地租赁。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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