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租的房子去年就到期了.房户赖着不走.没办法.我又和她续了半年的合同.可今年又到期了.她还是找各种借口.不搬.并且还欠了很多她应交的费用.我可不可以把她的东西扔出去.或把门锁换了.这样违法吗.

2019-02-09 09:28: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提前1个月向房东或中介告知要退房,已经交过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保存好相关票据以供结算。
    2、检查房内物品的使用情况,有没有破损的家具家电,尽量复原。
    3、可以的话尽量使房屋交付的时候保持清洁,以便结算的时候押金全额退回。
    4、如遇到押金不退的情况,钥匙先不要交付。最后一期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待押金谈好后交付,注意保存相关票据。
  •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关于继承房屋出租的问题,具体如下: 如果严格来说,子女是没有权利的。出租房子必须要有房产证,而且租客一般也是要看房产证和身份证来签订合同的。
    如果子女没有父母的授权书,那么合同签订也是无效的。
    不过我国的现状就是,很多人不看房产证,直接付钱租房子写个证明就了事了。如果事后子女父母要求对方退租,租客是没法拒绝的
  • 首先,要看租房者和业主是否有就物业管理费缴纳事宜明确由谁来缴纳,没有明确的,由物业承租人缴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租房合同》若无写明谁来缴纳管理费,承租人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承租人不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 买卖出粗屋注意的问题
    要明确的约定交房的时间和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不要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简单的约定,租赁合同终止后,卖方交付房屋。还要约定卖方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因为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以各种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情况非常普遍,所以这一点我们要注意。
    要明确约定租赁合同到期以后,如果承租人未腾退房屋,卖方负有请求承租人腾退房屋的义务
    因为就租赁合同而言,卖方是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是租赁合同的相对人;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卖方有按期交付房屋的义务。
    要明确约定买方保留一部分购房款,待房屋交接后再支付
    因为卖方办理完产权过户后,可能人都很难以找到,但是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卖方的多项义务尚未履行。
    未来购买出租中的房屋要分清房屋出卖行使的是所有权,房屋出租行使的是使用权,这两者并不冲突。
    另外,一定要弄清楚房屋出租和房屋买卖的关系,以及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等规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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