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付首付买房,贷款由父母还,房产证上我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我离婚,怎么分配产权

离婚
2019-02-09 13:01: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P2P平台的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着房产多次抵押的风险。
    目前很多平台,允许借款人进行二次抵押。有的甚至允许三次抵押。二次抵押是对已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再次设定抵押权,二次房抵同样有效,但需要房屋目前的估计值大于原评估值,只对大于原评估值的部分进行抵押借款,但二抵押无法享受优先受偿权。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无优先受偿权,意味着在出现坏账时,只能眼睁睁看着抵押的房产被别的债权人收走,P2P平台面临极高的风险。
  • 把贷款还清,赎回产权,之后,才可以办理过户,离异是办理离异住房析产过户,凭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经过公证的离异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分割细则,归谁)以及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两人一起到房管咨询办理。只有几百元手续费就可以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

  •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 (一)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 110元手续费。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 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4.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二)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
      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
    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
    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 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三)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 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四)特别注意事项:房产证上给妻子或丈夫加名 夫妻间权属变更免征契税
      2014年1月,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进行 房屋、土地权属的变更,免征契税。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 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 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 共有份额,免征契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