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方把受伤者送往医院并拨打了110,受伤者的诊断结果为四个脚趾骨折及其他地方不同程度的小伤。警方对事故的原因做了分析处理,认定结果为:受伤者一方负次要责任,另一方负主要责任;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另一方支付了,在谈到赔偿的问题是双方出现了矛盾,请问该怎么算赔偿费,具体有哪几项赔偿?

2019-02-10 02:0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交通事故相关赔偿法规及工伤保险条例n第一:上班途中,发生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不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则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第二:根据责任,首先按照交通事故来处理,对方通过保险进行赔偿,费用主要是在治疗,修养期间的相关费用及误工损失等;第三:工伤保险补充原则:即在事故中,受伤害的部分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赔偿,赔偿后尚有差额的部分由工伤保险补足。用人单位本身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未能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工伤补足部分由单位承担。
    n注意:工伤保险在这里只能做补充用,而不是双份享受,如某个交通事故后,受伤一方承担次要责任,最终认定赔偿数额为8万元,按照伤残等级,按照工伤走他可以获赔3万元,按照交通事故则可以获赔7万元,则此人总共可获得的赔偿为8万元而不是10万元。
    交通事故全额7万元+工伤保险1万元,工伤保险只能补足而不能超额享受。还有其它疑问,可登入法律咨询贴吧,找相关律师寻问作答。
  • 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一)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调解的
    (三)当事人拒绝签字的
    【注】如果不适用调解的,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的处理情况:
    (一)如果调解达成协议的持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通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因此,发生工伤事故,无论责任在谁,都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保机构(缴纳了社保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