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买抵债房,抵债商为一个建筑公司,三方协议后,抵债方要求将首付款打到个人名下,据说为公司老总,且抵债公司不能出具收款委托书给此人,开发商能够开具首付款发票,完成签订购房合同,这种付款方式有风险吗?还有其他方式可以规避吗?

2019-02-10 10:26: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日常的经济往来中,由于各种原因,对方单位可能不直接收款、付款,而是委托其他单位/个人代收代付。遇到这种情况一下要小心谨慎,不能仅凭对方业务人员或财务口头通知,一定要有相应的书面委托或通知,否则可能遇到以下风险:债权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代收时,债权单位可能声称自己没有收到款项,要求重新支付;债务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代为支付时,第三方单位可能会以“返还不当得利”要求返还相应款项。
    风险防范:在债权单位要求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时,可要求其提供相应的书面委托书、或书面通知,明确写明委托第三方单位代收;债务单位让第三方单位代为支付时,应由债务单位和第三方单位写出书面说明,共同确认“由第三方单位代债务单位代为支付款项”的事实。
  • 决定签合同、交第一笔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开始就进入开发商的圈套。 amp;目前许多房产交易还处在“卖方”市场阶段,许多房地产商借其优势地位,与消费者签订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合同,亟需政府有关部门对房产市场进行规范和调控。
    同时,消费者也应采取恰当方式维权,比如变通合同形式、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上加“附页”等,这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必要的。  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
      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  约定房子面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将开发商有关面积的宣传材料择要写入合同。
      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要具体明确。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  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依据国家规定的质量问题判断标准,确定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并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
  • 以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为例,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如何办理?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是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收款人)凭已承兑的票据委托开户银行向付款银行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  
    二、确定的金额;  
    三、付款人名称;  
    四、收款人名称;  
    五、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  
    六、委托日期;  
    七、收款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银行承兑汇票,审查无误后办理付款。付款银行审查有关票据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付款银行应自收到委托收款及债务证明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连同有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凭证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
  • 办买房委托书要哪些证件
    个人办理买房委托是要进行委托书公证的,那么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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