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2015年底去世,遗产至今未分。一共4个儿子3个女儿,留下4处老房子都没有房产证,分别被3个儿子(其中一个去世,一个重病,一个没有工作智商有一点点问题)和1个女儿或其家人长期居住或出租。请问这个未占有房产的儿子是否拥有分到遗产的权益,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否有时效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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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如何分首先要确定以什么方式
继承。
1、如果订立有遗嘱、遗赠
抚养协议,就按照相关协议、遗嘱处置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遗嘱;
2、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按照
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一般均等分割,同一顺序
继承人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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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过户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
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
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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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的
遗产分配原则:
(一)受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扶养人享有依协议请求扶养人扶养和接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承担在世时妥善管理遗赠财产、不处分遗赠财产并将其转移给扶养人的义务。
(二)扶养人的权利义务 扶养人享有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承担扶养照顾遗赠人,并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安葬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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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