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被人打的轻伤二级并导致十级伤残,对方应怎么赔偿我

2019-02-11 06:32: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只有三种伤势。你说的可能是轻微伤。如果是轻微伤,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罚款,不构成犯罪,不判刑不坐牢。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五、护理费:50元/天×住院天数
    六、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七、残疾辅助器费: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20年
    八、交通费:500-2000元
    九、残疾赔偿金
    30226.71×20×10%=
    604534.2
    十:鉴定费:依发票为准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
    22396.35×[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
    7458.56×[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小孩抚养费:
    城镇标准:
    22396.35×(18-实际年龄)÷2
    农村标准:
    7458.56 ×(18-实际年龄)÷2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个级别6000-8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
    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第1-4项属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限额是1万,4-12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具体规定,通常情况下,被人故意打在轻微伤。该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涉嫌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依法应追究打人者的治安行政责任。
    民事损失也要赔偿。
    不达刑事追究标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能刑事拘留。
    可以治安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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