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男方户口迁入女方,现女方娘家面临拆迁,拆迁款如何分配?女方父母百年后,其遗产又是怎么分配的呢?

2019-02-11 12:05: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偿还的贷款部分向对应的拆迁补偿以及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同时考虑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存款部分,如果你能知道帐号并且产清楚近期内被其转移的,该财产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子女的抚养权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因孩子一直由你照看与你感情较深这是你的优势,但你需要证明你有抚养的能力或条件,这样对你会更有利。
  • 夫妻一方的父母的遗产,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原则上是双方均分。除非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才属于个人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第一,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 夫妻双方离婚了,想要迁移户口,具体的程序如下: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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