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去世了?爷爷奶奶也不在??家里有我妈妈跟我姐姐还有我?我妈妈想把她的那个份额给我?土地证是集体的写的是我妈妈名字??房产证是我爸爸的名字?那这样手续要怎么做?我妈妈怎么样才能把她的份额转给我??需要到房产中心吗?还是直接到公证处办理?

2019-02-11 13:07: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证委托书的办事程序是:
    1、本人咨询或查询所申请公证事项所需材料,到公证处领取或网站下载相关证明表格。
    2、持相关证明和表格、信函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或办理相关手续。
    3、到公证处申请公证或在线办理。
    4、在约定时间内领取公证书或申请通过快递送达方式领取公证书。
  • 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 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按揭购房时,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
    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 签名统一,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无需纠结,必须只能是一个人的名字,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
    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公证处的拒绝公证不服,或者认为公证员处理不当,可以向该公证处所在地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是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诉。
    公证处或者它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如果发现已经发出的公证文书有不当或者错误,应当撤销。当事人虽然有申诉的权利,但要正确行使,不得歪曲或者捏造事实进行诬告,不得扰乱公证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 二、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三、上述两种情况,如果产权设定抵押的,须提供银行同意函;如果原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有错误,须补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离婚后更改房屋产权归属的征税标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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