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的好好的,老板突然让我收拾东西走人,问他为什么,他说没有理由,我工资也没结算,让下个月再过去领,我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是3000,工作半年,太伤人心了,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怎么赔偿我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12 07:14: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双方尚未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女方可到男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分割财产,提交财产未分割证明。
      若双方已领取离婚证,解除了夫妻关系,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起诉,需提交相关证据,如证明签订协议书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的证据,否则法院会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规定,计算如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