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未告知合议庭组成成员

不正当竞争
2021-09-01 14:3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 合议庭的组成具体原则:除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独任审判以外,其他案件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合议庭进行。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等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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